主要负责学院人事、人才评价工作,设财政补助事业编制3名,其中中层干部职数1名(主任,正职)。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院机构编制、人员聘用、人事档案、考勤管理、集体户籍管理、编外人员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劳动纠纷协调处理、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等人事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岗位设置、选拔任用、管理监督、考核奖惩等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学院人才队伍建设、人才评选推荐、职称评审等人才发展工作。
4.负责学院职工工资、绩效、福利(含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抚恤金)等薪酬与保险管理工作。
5.开展应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受委托建设人才报送体系,建设应急管理人才库;受委托承担高层次人才选拔、应急管理系统职称评审、人事工资统计等工作。
6.负责应急管理人才考核评价工作,承担流动人才档案管理、人事代理服务等工作。
7.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