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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第三、四期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培训班的通知

2017-09-25 00:00:00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6〕11号),推进安全生产培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培训教师素质和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举办2017年第三、四期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专、兼职教师。

  二、培训内容

  1.解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安全生产培训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

  2.安全生产管理基础知识;

  3.安全生产心理学;

  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

  5.现代成人培训理念;

  6.培训课程设计与开发;

  7.专业培训师能力模型(培训方法、技巧和工具运用等)。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三期时间:2017年7月12日-18日(11日报到)。

  地  点:中国煤矿工人昆明疗养院。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怡景路3号(总机:0871-64311123,联系人及电话:王晶,15925135052)。

  第四期时间:2017年8月19日-25日(18日报到)。

  地  点:中国煤矿工人大连疗养院。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西路20号(总机:0411-82406188,联系人及电话:孙思维,13084105350)。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2800元/人(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报名工作,自愿报名参加,可以通过编辑《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2)以电子邮件或传真进行报名。

  (二)参训培训学员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

  1.《安全生产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申请表》(见附件1);

  2.2张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

  3.提交一门安全生产相关课程的PPT电子课件,制作成PPT格式(由参训单位带队人员统一收齐刻录成一张光盘),课件制作水平及内容记入考核成绩。

  (三)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培训中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考试中心)《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为保证教学质量,每期培训班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0人,额满为止。联系人:罗彬、谭景华、薄书平;联系电话:010-64464668、64463627(传真);E-mail:tjh100713@163.com;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32号安全大厦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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